出口退增值税还退附加吗

更新时间: 2024.09.18 20:18 阅读:

增值税退税有多种原因,有因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而退税;有增值税留抵而退税;有出口退税;有因各种原因造成多缴增值税而退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增值税退税是否退还已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已附征的附加税费不予以退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一样不予退还。

二、留抵税额退税可以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附加税费计税(费)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或部分退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同城建税一样处理。

举例:A企业是一家微型企业,2022年4月份申请退还增值税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10万元。2022年5月该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5万元,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已退还的增值税税额5万元,扣除后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为0(5万-5万),尚有5万元(10万-5万)可以在以后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

三、免抵退税应当缴纳附加税费。出口退税附加税是地方政府或产业为商品销售提供了城市职能而缴纳的税,由于出口产品在出口前已经占用了城市资源,因此免抵退税应当缴纳附加税费。

举例:A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位于市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2019年9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34万元,已验收入库。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3%-10%)=6(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留抵税额=100×13%-(34-6)-6=-21(万)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200×10%=20(万)

当期应纳税额-21万,免抵退税额20万,应退税额为20万,剩余1万(21-20)作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当期免抵税额20万进行确认并据以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应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四、多交税款退税同时退还附加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多交税款是否可以退税没有明确规定,但并无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多交增值税导致多交的附加也属于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多交税款,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应可随增值税一同退还。

张 国 永-中汇十堰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 ,精通房地产、建筑业及制造类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及财务工作流程; 擅长税企关系协调,税收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财税咨询; 先后在《中国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纳》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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