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本文继续土地增值税的话题,着重和大家聊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以飨读者。一、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比较特别,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
2024.11.22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出台了诸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增值税为例,2021年1月至今,国家新出台或延续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非常多!具体优惠有哪些呢?我们快来看看吧~
0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02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对列入名单的边销茶生产企业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
03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暂不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口上述三个目录内的设备,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第一条、第五条
04继续执行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第一条
05继续执行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第三条
06继续执行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第七条
07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四条
08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第一条
09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0继续执行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第三条
11继续执行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第一条
12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第三条
13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第一条
14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2号)第一条、第七条
15“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
对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1号 )第一条
16“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第一条
17“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8号)
18“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的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在我国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下同)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 第二、第三、第八条
19“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20“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第一条
本文继续土地增值税的话题,着重和大家聊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以飨读者。一、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比较特别,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
2024.11.22A企业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财务人员当月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以下简称附加税费)时发现上月A企业没有内销,产品全部出口且出口金额全额退税,增值税免抵税额为零。因此,附加税
2024.11.22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工商登记一直没有办下来,但已经在本地税务局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我可以就发生的货运业务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同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
2024.11.21出口退(免)税的税种范围: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免)税退税率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对某些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如增值税、消费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
2024.11.22进项税额的确定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法扣税凭证(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