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增值税税收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1 01:32 阅读:

案例:

临近中秋节,甲公司发放福利,到某超市购买了2万元的充值卡发放给员工。单位付款2万元,超市开增值税发票,税率栏写明“不征税”。

那么对于甲公司来讲,在增值税上不能抵扣是不是吃亏了呢?

不吃亏,因为根据规定,单位外购的货物用于集利福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

那么企业所得税上,这2万元的支出,可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扣除。同时,企业发放充值卡给员工时,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某市来说,收到2万元的充值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吗?没有。根据规定,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以货物发出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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