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增值税有什么后果

更新时间: 2024.11.22 11:29 阅读:

 虚开发票的情形有哪些及会带来怎样的后果?(1)哪些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哪些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虚开发票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虚开数额的认定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6次会议讨论通过,于1996年10月17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23日起施行)

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0万≤数额<250万,其他严重情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250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