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的增值税差额发票怎么算

更新时间: 2024.09.19 05:04 阅读:

差额计税是增值税税缴纳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差额,即企业销售额与因该收入产生的必要成本与费用之间的差额。而差额计税,即将该部分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进行征税。

采用差额计税的企业,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又可以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一旦选择“差额计税”,其增值税税率便采用差额征税税率,原适用税率不在适用。企业获得进项税发票也不得抵扣销项税。

01差额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使用“差额计税”的企业,以全部收入减去可以抵扣的成本及费用,作为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全部收入-可扣除支出)÷(1-税率)×税率

1、可扣除部分的规定

差额计税中,可扣除部分根据行业不同,税法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如下:①、劳务输出公司可扣除部分为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②、金融资产为购入该金融资产的购入成本价格。③、经纪公司可扣除部分为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④、旅游公司可扣除部分为,旅游服务中产生的住宿费、餐饮费、景区门票、签证费及支付给其他旅行社的费用。⑤、融资租赁业务为购入资产时融资费用(利息、手续费、发现债权费用等)。⑥、人力资源公司可扣除部分与劳务输出公司相同,为人力的使用成本费用。⑦、航空客运企业可扣除部分为,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⑧、客运企业可扣除部分为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费用。

2、“差额计税”的税率

差额计税一般采用 5%的税率计税。

02“差额计税”账务案例

甲企业是一家劳务派遣企业,9月份收到劳务使用单位乙公司支付8月份劳务费用315万,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差额增值税发票”。同月甲公司向税务部分申报8月份劳务派遣中,劳务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可抵扣费用262.5万,并获得通过。9月中旬,甲公司缴纳8月份应交增值税。甲公司9月份分录应如下:

1、8月底计算8月份收入及增值税额

差额增值税发票税额=315÷(1+5%)×5%=15万

2、8月份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15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5万

3、8月份用工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2.5 万贷:应付职工薪酬 262.5 万

4、税务部门申报可抵扣费用成功后

可抵扣增值税额=262.5÷(1+5%)×5%=12.5万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12.5万贷:主营业务成本 262.5 万

5、上交上月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5 万贷:银行存款 2.5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12.5万

6、8月份增值税应缴额的计算公式

8月份应交增值税额=(315-262.5)÷(1+5%)×5%=2.5万

03“差额计税”的其他规定

1、本企业收到的进项税发发票,其发票税额计入成本或费用。采用差额计税的企业,是没有进项税概念的。收到的发票,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都按照普票的账务处理原则,税率直接计入成本或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

2、本企业开出的差额增值税发票,针对本企业来说,税率视作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如上案例,甲公司的销售额为含税的315万,而不是“主营业务收入”计入的不含税收入300万。

3、本企业开具的差额增值税专票,针对收票企业来说,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收到差额增值税发票,可以以发票上记载的税额,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该企业的销项税。

4、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的,以差额作为销售额衡量是否满足免税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税政策要求的,以差额作为销售额,来衡量当期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免税要求。

举例:某小型旅游服务公司为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适用差额征税政策。8月取得全部收入为60万元,但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门票等收入为50万元。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纳税人8月销售额为10万元(=60-50),低于月销售额的标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张章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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