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作用是调节收入差距对吗

更新时间: 2024.07.02 18:48 阅读:

税收调整功能取决于税收收入规模。只有当收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调整功能才能发挥作用。事实上,我国个人所得税比例很低,调整功能很弱。在这种情况下,指望通过个人所得税发挥明显的调整作用来缩小收入差距,相当于小型马拉车,难以促进公平分配。

要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整高收入,重点是提高直接税收比例。例如,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其在全国税收收入中的比例应在总体趋势中增加。多年来,中央政府从未改变过直接税比例的提高。只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陷入改革深水区步履维艰。”

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比例较低,而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比例较高。目前直接税和间接税比重大概是3:7。间接税主要附加在商品价格上,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穷人和富人的商品消费税负是一致的,但由于富人收入高,实际负担低,穷人收入低,实际负担高,加剧了贫富差距。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远院长李石认为,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实际上是为了扩大收入差距,而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因为直接税在一定程度上是累进税,收入相对较高的人会缴纳更多的税,税率相对较高;间接税对收入调整的影响不大。未来,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提高直接税率,降低间接税率。

目前,中国还需要全面考虑未来的整体税制结构,使其更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的要求。美国的税收制度主要依靠中央联邦和地方政府层面的个人所得税,即中国概念中的房地产税。美国一头一尾、两层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靠这两项直接税就解决了。中国现在需要促进共同富裕,通过经济手段适当调整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虽然不能简单复制国外做法,但也需要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税收发展经验,逐步提高直接税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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