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异地预缴后期有红冲

更新时间: 2024.09.18 20:03 阅读:

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需要预缴的情况,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在跨地级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第二种是收到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预收款。

部分建筑企业在竣工时按照合同金额全额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最终结算时,结算金额小于开票金额,需要红冲发票,涉及前期多预缴的增值税需要退税,应该去哪退,项目所在地还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铁蛋个人认为,预缴在哪交的,退税就在哪退。

但需要注意另外一个问题,跨地级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按照结算金额开具最后一张发票预缴增值税时,如果存在分包的,应该在最后一次预缴时将未差额扣除的分包发票全部用于差额扣除,当期扣除不完的在项目地就地申请退税。

如果最后一次预缴时不将分包发票全部扣除完又未申请退税的,在机构纳税申报时进行分包差额扣除存在一定风险,而后再找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需要再跑一趟办理退税手续,也存在一定的退税周期,造成资金占用的情况。

当然,如果是异地施工的一般计税项目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来源:铁蛋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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