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09.17 14:14 阅读:

客户需求

赵先生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原计划创办一家运输公司——甲公司,预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在现有方案下,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500×3%=15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赵先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从事运输服务,根据现有税收优惠,该个体工商户每年可以扣减增值税1.2万元,3年可以扣减增值税3.6万元。通过纳税筹划,赵先生3年减轻增值税负担3.6万元。与此类似,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值得企业关注与利用。

四、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 《增值税暂行条例》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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