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滞纳金账务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23:11 阅读:

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要分情况对待:

是否是当年发生的业务还是以前年度发生的业务,上一年度的业务又分为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还是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以及是否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对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是主观计算马虎导致错误,还是故意漏记收入或者多记成本(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票,既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需要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以及做进项税额转出后补缴增值税,同时还需要按照补缴的税额计算滞纳金)。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涉及其他税费的补缴以及滞纳金,以前年度的,涉及计入损益类科目的,比如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跨年补缴均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滞纳金和行政罚款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注意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不能扣除,做纳税调增处理。补缴的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的(简、免、集、个)或者未视同销售(比如职工福利)或少计收入,确认补缴税款(税务机关检查调整用“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项明细科目,自查调整就和平时做会计分录一样),同时增加相关成本费用(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科目),相关成本费用已经结转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补缴的税款属于少计收入(比如价外费用没有计入收入总额)对应的销项税额,同时需要调整所属年度的收入(跨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

计算需要补缴的以前年度增值税

 (1)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者增值税检查调整或少计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转出应补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按照实际补缴的增值税计提应补缴的附加税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4)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结转借方余额,如为贷方余额做相反分录。结转后无余额)

(5)实际补缴税金以及缴纳滞纳金、罚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说明:滞纳金、罚款虽然是因为以前年度原因导致的,但是实际发生在当期,故应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而不能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调整所有者权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缴当年的税款和滞纳金,直径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换成相对应的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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