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税文件

更新时间: 2024.09.19 00:50 阅读:

残疾人用品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包括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脊椎侧弯矫形器),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残疾个人提供的劳务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2号)

残疾个人提供的服务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案例解析】

残疾个人提供的应税行为享受免税优惠吗?

问题描述:残疾人个人购买挖掘设备,租赁给施工企业使用,并亲自操作该设备,收取的租金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残疾人员将挖掘设备租赁给施工企业并提供操作人员定性为残疾人员为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因此,残疾人本人为施工企业提供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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