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06 00:40 阅读:

从大学时候的跳蚤市场到高架桥下的地摊,从破破烂烂的旧货市场到交易火爆的旧货交易平台,好多人都把自己不用的物件拿出来销售,这样既可以增加收益,又可以废物利用,让每件物品发挥自己的作用!

但是大家想到过没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不是需要交税呢?交什么税?怎么交呢?

【财税小课堂】【1】什么是使用过的物品?

对于企业来讲,使用过的物品是指生产耗用,设备投入使用并开始计提折旧。对于个人来讲比较难以界定!销售自己家使用过的家用电器,销售自己看过的图书,销售自己用过的桌椅等,如果购买后没有打开包装,或者购买以销售为目的的商品都不在使用过的物品范围之内!

这么规定的意义在于界定销售旧货与销售普通货物,防止个人以偷梁换柱的方式偷逃税款。

【财税小课堂】【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缴纳增值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综上,个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大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不要担心税务机关征税,但是一定要在合适的地点,不然城管可是可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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