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更新时间: 2024.11.05 02:25 阅读:

一 、土地增值税应当清算和可以清算的条件(填空题和大题常考)

应当清算

可以清算

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三种情况: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 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 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这部分大家一般比较薄弱,这里特别强调一下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增值税!超过20%的,要全额征税

(2)国家征用免税

(3)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 西部省份不得低于1%。

(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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