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09.16 02:51 阅读: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你知道吗?

财税【2016】52号文件,

例:某公司雇佣了10名残疾人,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每人每月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发放工资,每人每月交纳社会保险费1636.4元,(单位和个人都由公司负担)

符合财税【2016】52号文件第一条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安置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增值税限额为最低工资标准4倍确定。

每月可退还增值税:

=10*2200*4

=88000元

每月支付薪资成本

=10*(2200+1636.4)

=38364元,

每月净所得=88000-38364=49636元

除此以外,公司还可以享受企业残疾人工资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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