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怎么交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22 09:55 阅读:

将自己使用的车辆卖给公司,需要交纳什么税:

一、增值税:若个人销售汽车的售价未超过原值,则免税;若超过原值,则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但是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摩托车和汽车物品除外。因此,个人将其使用过的汽车销售给企业,仍然应当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之规定,若个人销售之汽车的售价未超过原值,则仍然可以免税;若超过原值,则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各项附加税:依据增值税是否缴纳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

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只要满足销售价款不超过购车原值,就可以免征个税。

四、印花税:按照万分之五减半征收

交易双方的印花税应按《印花税法》中产权转移书据的中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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