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05 17:01 阅读: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增值税(图1)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或者10%,但是农产品为肉、蛋、菜等享受全流通免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适用征收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我们重点分析分析如下:

一、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自产农产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2.一般纳税人购入,按照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的相关发票,既可以是农户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乘以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如果对外销售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9%,那么计算抵扣的税率自然是9%。

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后,对外销售产品的税率是13%。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法规定这部分企业在按9%计算抵扣的情况下,在生产领用环节,还可以加计抵扣1%。即总的抵扣税率是10%。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只有全部用于生产销售13%的产品,才能按照10%进行抵扣。如果这部分没有独立进行核算,则不能按照10%进行计算抵扣,而只能按照9%的税率进行抵扣。

二、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肉、蛋、菜等免税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销售或者购买肉、蛋、菜等农产品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无论销售方还是收购方均免税。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增值税(图2)

三、从其他生产者手中购置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未享受免税农产品,并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未享受免税农产品,并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征增值税的粮食和大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从以上三类生产者手中购置农产品,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凭票抵扣进项税额9%或者10%。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增值税(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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