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

更新时间: 2024.09.19 22:14 阅读:
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图1)

请问更正增值税申报表后多交的税款怎么抵减以后的税款?

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图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纳税人存在多缴税款的,可携带如下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

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图3)

1.《退(抵)税申请表》 4份;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1份。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报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 1份; 2.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图4)

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已缴纳的税款不变(图5)

来源:海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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