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的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25 阅读:

本报讯(记者沈丽莉 杜雪琴)为促进我省中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去年10月,我省在定西市启动了中药材购销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核定扣除政策整体运行平稳,纳税人反响良好,利用税收政策撬动产业发展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截至今年8月底,定西市纳入核定扣除试点的54户中药材购销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4.48亿元,入库增值税1926.84万元。

中药材购销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将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票扣除”计税方式,转变为纳税人依据当期销售数量、损耗率、期初平均单价核定购进中药材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种计税方式。

核定扣除政策的试行,取消了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扣税功能,农产品收购发票仅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中药材经营者购进中药材时不再进一步区分购进中药材是否为农业生产者自产,既简化了收购环节和管理环节,也降低了企业的抵扣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核定扣除政策实施以来,纳入试点的54户企业投资总额增加1000万元,增速为11%,销售额同比增加39435.18万元,9859户药农的中药材销售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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