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增值税发票
发票是经济活动中的业务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总体来说,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和特点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024.11.0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核算销项)、发票联(核算进项)、抵扣联(抵扣进项)。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了解)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货物。
(3)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4)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可以汇总开具专票;
(六)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六、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七、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了解)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例题·计算问答题】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与B商贸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万元,税金30.6万元;
(2)B公司从A公司购进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0万元,税金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货款和税款后,实际支付货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3)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后将收购农产品的40%作为集体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4)A企业为B公司制作电子显示屏,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取得专用发票,并支付加工费2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分别计算A、B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及解析】
A企业:
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万元)
进项税额=30.6+2×17%=30.9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47.6-30.94=16.66(万元)。
B企业:
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进项税额=45.9+(30×13%+3×11%)×60%=48.4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77.98-48.44=2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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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