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增值税用留抵税额减了,附加税怎么办
问:墨子老师,您好!请问我们企业这个月如果申请了留抵退税,税一退回来,也就意味着下个月我们的留抵就少了,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话,相应的附加税不是就多缴了吗?答:感谢您的提问!按照财税【2018】80号
2024.11.21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到现在不过半个多月,这项工作推进得很快,我时不时看到或听说某某企业已经收到了留抵退税。当然,大家在收到留抵退税时,缓解了资金流压力后,还需要关注随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相关附加如何计算缴纳的问题。
先举个例子,大家看一下具体的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后的税务处理:
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2022年4月15日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100万元,2022年4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80万元,其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0万元,按照简易计税方法20万元;2022年5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50万元,全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请问甲企业应5月、6月应申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多少元?
2022年5月应申报
增值税:8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60)+20】×7%=1.4万元
教育费附加=【(60-60)+20】×3%=0.6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60-60)+20】×2%=0.4万元
2022年6月应申报
增值税:5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50-40)×7%=0.7万元
教育费附加=(50-40)×3%=0.3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50-40)×2%=0.2万元
其实,在日常的税务处理中,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两个附加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同时,也需要注意:
1、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2、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继续扣除。
3、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最后,给大家提供一个表格,有助于大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同类问题以后,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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