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案例

更新时间: 2024.09.17 02:46 阅读:

周会计,采购新电脑的资金到位了吗?

张总,到位了,加上税务局刚给我们退的增值税,资金很充足。

这是退的什么税啊?

咱们公司自己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哦?这个政策好,具体内容是什么?

张总,咱们一起来听听专业解答吧。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音频:00:0001:5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

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政策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条件:

软件产品需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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