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如何开个人增值税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07 19:02 阅读:

背景: a公司员工张三将自有汽车租给a公司,租期一年,张三在支付宝平台代开一年汽车租赁费发票金额24000元,张三在支付宝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己按开票金额的1.5%预缴个人所得税,张三年终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378.65元,计算方法: 24000÷(1+3%)*(1-20%)*20%-24000÷(1+3%)*1.5%=3378.65元,按财产租赁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很多人认为自然人在支付宝平台代开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是按核定1.5%缴纳个所得税,殊不知,依据公告2018年第4号文自然人在支付宝平台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项目属于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按“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个人所得税是按1.5%预征,差额部份应在全员全额申报时予以补缴。因此案例中张三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目“财务租赁所得”20%缴纳个所得税,己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己缴税款在申报时予以抵减。自然人代开发票时应注意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跟企业事先约定所得是税前金额还是税后金额。

文件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1、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自然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代开发票的单位按开票金额的1.5%代征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

2、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文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第八条个税所得税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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