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减留抵金额

更新时间: 2024.11.07 23:35 阅读:

进项税额与加计抵减额的上述不同性质,企业在办理留抵退税后,已退留抵税额期间的进项税额,其对应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尚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的,仍可按规定计提、在后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也就是说,按规定已计提或尚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与是否办理留抵退税无关。

加计抵减政策属于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或5%计算,用于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加计抵减额并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从加计抵减额的形成机制来看,加计抵减不会形成留抵税额,因而也不能申请留抵退税。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