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建议

更新时间: 2024.11.08 01:11 阅读:

2022年3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针对这一政策,需要大家注意如下五点,下面网校给大家进行一下总结。

一、适用税种

减免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小税种,不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具体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适用地区

不一定所有地区都会有减半优惠政策。因为根据文件第一条规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意,是否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权限是下放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各地会根据本地情况来决定是否减征,这需要财务人员关注当地的政策文件。

三、企业类型

不仅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微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件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也即,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满足上面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四、从业人数

在计算从业人数时,如果企业有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这些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包含在内的。

文件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

五、叠加享受

这一优惠政策可以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文件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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