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合并申报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2024.11.22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偶尔会发生纳税申报错误的情况,财务人员去税务现场更正又过于麻烦。
好消息:目前常见的税种大多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正、作废。
具体要进行如何操作,又有哪些限制性条件呢?
本期,和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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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图
系统操作
一、财产和行为税
当前,电子税务局只支持财产和行为税的作废操作,如需更正申报需去税务局现场申请。
1)进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或者点击首页【我的待办】→【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查看】
2)左侧【信息查询】→【涉税查询】
3)【查询】→点击下方出现的报表→【作废】
4)会出现所有申报成功的财产和行为税,勾选需要作废的税种,点击【作废】
二、个人所得税
1)代扣代缴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方【代扣代缴】→【首页】→选择需要更改的月份
根据申报项目选择【综合所得申报】或【分类所得申报】
以综合所得申报为例:
【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或【作废】
只有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启动更正申报,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进行逐月更正。
当申报表报送界面下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未扣款或申报成功无需缴款时,发现已申报数据有误,可以作废申报。
之后按顺序重新进入【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4申报表报送】
注意:由于更正的规则为逐月更正,若后续需更正月份中某月数据正常,实际不需要修改,则只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4申报表报送】即可。
2) 生产经营
点击上方【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或【年度汇缴申报】→【切换税款所属期】
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点击【作废】重新填写报送;
申报成功并缴款成功后发现有误,可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启动更正后,对数据进行修改后更正申报。
启动更正后,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无误,在未重新申报的前提下,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
三、其他税种
目前可更正或作废的报表有:
0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02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申报表
由于电子税务局可更正的报表种类一直在变化,可持续关注【更正申报】模块哦。
● 方法1
点击左侧【常用功能】→【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
点击【更正申报】→选择【税款属期】、【申报表种类】
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更正申报】
● 方法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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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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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