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04 20:09 阅读:

特殊时期,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厦门税务为您梳理一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请查收~

增值税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个人所得税

一、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一、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二、受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携手齐心、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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