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合同价应该调整吗

更新时间: 2024.11.20 11:34 阅读:

财务小李最近关注到一个问题:一家供应商A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前开票是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今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为1%了,他们开的发票从以前3%的进项,降为1%的进项,自然能抵扣的进项税就少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于是,小李叫采购部同事联系供应商A,说要把他们的货款减2%下来。但A死活不同意,说征收率调整是国家的政策变动,是国家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他们就应该享受。

换位思考下,站的角度不同,答案会不同,最终要取决于后续双方谈判的结果了。

但如果事前就先约定好,在合同上注明不含税价、税率或征收率、税额、价税合计等,并注明税率或征收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的合同条款,就可以完美地规避这类扯皮现象。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阶段,并没有让财务参与进来,特别是对合同的涉税条款约定不清,例如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多少等都约定不清或根本没有约定,就容易出现后面的纠纷。当然,我们财务人员也要积极主动参与进来,多向老板提建议,才能真正实现财务应有的价值。

如果是在合同中约定了税率或征收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的,那么本案例中,假设以前包含3%税的价格为103元,则税率降为1%后,应付供应商A的货款变为103/1.03*1.01=101元。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