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增值税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 2024.11.21 02:48 阅读:

建筑服务的税务处理

简易计税:老项目(2016.4.30之前的),甲供,清包

(总包-分包)/1.03*0.03

分包款:支付给分包企业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预收款增值税义务未发生,但需预交增值税

差额预交

简易;(总-分)/1.03*0.03

一般:(总-分)/1.09*0.02

小规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当期无需预交(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应纳税额计算

简易:(总-分)/1.03*0.03

一般:总/1.09*0.09-进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税务处理

简易:老项目(2016.4.30之前的),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发

预售时预交增值税

简易:预收款/1.05*0.03

一般:预收款/1.09*0.03

差额计税的相关规定

简易:全部价款/1.05*0.05

一般:(全部价款-土地价款)/1.09*0.09(向政府取得土地)

(全额)/1.09*0.09 (可抵扣进项税额)

允许扣的土地价款:

1.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出让收益

2.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转让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自建全额,非自建预交差额,申报全额,简易差额

非自建预交(简易一般):

差额/1.05*0.05

自建预交:(简易一般)

全额/1.05*0.05

申报

自建一般:全额/1.09*0.09

自建简易:全额/1.05*0.05

非自建一般:全额/1.09*0.09-进项

非自建简易:差额/1.05*0.05

自然人销售不动产

商铺非自建:差额/1.05*0.05

商铺自建:全额/1.05*0.05

住宅满2年免增值税(北上广除外)

住宅不满2年:全额/1.05*0.05

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经营租赁)

预交:

个人出租不动产

租金/1.05*0.015

其他

简易:租金/1.05*0.05

一般:租金/1.09*0.03

小规模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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