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计入什么科目

更新时间: 2024.11.07 14:14 阅读:

这都8月了不会还有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没有办理申请吧?没申请的快申请!申请了的一起来看看怎么入账和申报吧~

01 政策规定篇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其中关于销售额的提示:

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②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③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小贴士

邮政服务

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02 纳税人如果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政策依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03 进项税加计抵扣的会计分录

进项税加计抵扣政策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收入超50%即可)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收入超50%即可)

进项税加计抵扣原则:企业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额度)其他收益 — 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扣额)

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及该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税务总局解读。

会计处理

进项税加计抵扣税额,不提前计提。只有当月企业有需要缴纳增值税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部分,其进项税额的10%,可再抵扣。如加计进项税额,高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额度,则延期到下月度抵扣。如果该项政策结束后,仍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加计额度,则该额度作废,不能再进行抵扣

案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该企业符合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1月份,甲企业新增进项税10000万元,新增销项税10100元,转出进项税额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则账务处理如下:

1、增值税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0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00

2、计算加计抵减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00*10%=1000元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 10%=200*10%=20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1000-20=980元

说明: 因为甲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额 100元,进项税加计抵减,抵减的是当期应交增值税额,所以当期最大抵减额不能超过应交增值税额。抵减剩余部分880元(980-100)结转到下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不需要进项分录,只需记入备查账。

3、1月份10%加计抵扣分录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00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100

案例:(接上)甲公司2月份,发生进项税5000元,销项税7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4、2月份增值税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7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2000

5、2月份增值税上缴分录

2月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880+500(5000×10%)- 0=1380元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2000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1380银行存款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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