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 7号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1.21 23:32 阅读:

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实施至今,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尤其是间接转让股权,主动申报或被征税的案例越来越多。

在实操中我们具体该如何进行申报?成本怎么认定?本文将结合犀牛财税实际经验进行分享。

提供申请材料

  1. 股权转让协议;
  2. 被间接转让的境内企业近2年财报;
  3. 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图;
  4. 其他说明材料。

图:间接股权转让经典架构

纳税申报

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情况沟通,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 说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5(7)号文的规定,构成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
  • 说明成本计算的合理性;
  • 递交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并结售汇。

实操难点

(一) 判断是否构成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

主要从几个方面判断:

1. 境外企业股权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

2. 境外企业资产是否主要由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其取得的收入是否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

3. 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是否能够证实企业架构具有经济实质;

4. 境外企业股东、业务模式及相关组织架构的存续时间;

5.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境外应缴纳所得税情况;

6. 股权转让方间接投资、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与直接投资、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的可替代性;

7.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在中国可适用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情况;

(二) 转让成本的确定

转让成本主要通过境内企业财报进行分析,此外中间层结构中是否存在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有债权债务也是确定转让成本的关键信息。

目前,税法中没有对间接股权转让收入及成本认定做明确说明,实务中以当地税局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纳税申报时需要提供足以支撑自己所得计算方法和结果的证明材料,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多缴税款的风险,尽快完成申报程序。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