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契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2.02 12:18 阅读:

因多年从事房地产诉讼代理及担任房企顾问、从事房地产非诉法律事务的缘故,不乏有企业老板、公司高管等特地前来咨询,拟转让或购进一宗土地,都要涉及缴纳哪些税费?哪些税费是由转让方承担?哪些税费又是由受让方承担?本律师现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就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卖双方涉及的税种及税率,整理及解答如下:

一、增值税及附加(转让方):

(一)增值税:全额9%税率或3%征收率,差额5%征收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增值税,区分非房企和房企、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或是全额纳税方式不同,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也不相同,具体详见下表:

备注:差额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

(二)(增值税)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7%(或5%或1%)

2、教育费附加:3%

3、地方教育附加:2%

转让土地使用权,分别按上述增值税额的7%(或5%或1%)、3%、2%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备注:城市维护建设税(也称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土地增值税(转让方):30%、40%、50%、60%(四档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如下:

三、企业所得税(单位或组织)(转让方):一般25%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注:若土地转让方为个人,则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以其转让土地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契税(受让方):3%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五、印花税(双方):0.5‰

  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5‰(万分之五)。

备注:以受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之后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按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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