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 2024.11.07 17:41 阅读: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1)

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在意见中,我们能看到很多行业在未来会有更广阔的前景,尤其是在税收优惠的大力支持下。具体的优惠如下: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2)

一、“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任何历史阶段,粮食的重要性是首当其冲,其税收优惠也是最有力度的,按照农业项目的所得,分为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还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比如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种植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还有和人们健康相关的,中药材的种植;还有生态绿化有关的林木的培育和种植;还有抛家舍业、辛苦万分的远洋捕捞。这些项目的所得均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收的项目,虽然人们也需要,但是并不是生活所必需的产业:如花卉、茶、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3)

二、“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的基础设计乃民生的根本,主要包括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其优惠方式: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三免三减半)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4)

三、“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此外还对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5)

四、“贴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

这里会涉及人工智能、通讯等领域,包括的行业有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具体的优惠如下表: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不征税收入的优惠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6)

五、“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直接受益的就是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产业,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优惠方式: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此外,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7)

六、“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东数西算“工程更进一步促进了西部大开发"

优惠地域是: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

优惠方式是: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8)

七、“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优惠的地域包括:

横琴粤澳

优惠方式: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自贸港

优惠方式: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9)

八、“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主要是对制造业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项目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优惠方式是在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扣除。

这里的特殊企业有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该政策开始执行的日期是2021年1月1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这个政策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是刚刚发布的政策,开始执行日期是2022年1月1日。

垃圾处理企业税收优惠(图10)

九、“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企业购置生产及运输设备、升级产能等,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

优惠方式:对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现在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在今年刚发布的新政中,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按照税法的规定,是指电子设备,无论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均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对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举个例子:假设企业新购置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是10年,价值是800万,400万可以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另外的400万需要在剩余的9年内在税前扣除。

政策中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上述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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