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的税务风险
对开发票:指的是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原来的销售方,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风险一《增值
2024.11.08上一篇讲了未开发票如何填报及风险,这一篇主要讲讲开具红字发票的风险点。
假如2月份没有开票收入,发生了一笔5万元的退货,那我们就要开具红字发票,在第1列填报-5,第9列合计金额就变成了-5,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合计金额最少是零申报,如果是负数税务局还要退我们钱,所以不允许报负数。
我们在工作中提前规避一些涉税风险,报税的时候就会非常简单。假设我在开具这张负数发票,明明产生了退货行为,在月底的时候看看本月销售额是多少?退货要开具的红字发票金额是多少?销售额大于退货金额,那报税的合计金额大于0,那就没有关系。反之这张红字发票就不能开,直到应税收入大于退货收入再开发票。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红字发票5万已经开了,月底发现销售金额小于5万,那合计就是负数了。那我们就开一张普通发票,使合计金额等于0。说白了就是虚开,其目的是为了申报成功。
总之我们在月底之前先做好结账准备工作,做好纳税检查。
对开发票:指的是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原来的销售方,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风险一《增值
2024.11.08可开具红字数电票情形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
2024.11.07公司2020年9月收到贷款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开进的利息发票,票面利率1%。2021年2月份,发现税率开具错误,应按3%开具,经协商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对方单位要求把原发票退回,
2024.11.08公司购入了一批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比收到的发票金额要少,这个要怎么处理呢?这种情况,相信我们很多的会计朋友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最近也有同学问了这个问题,那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具体来聊聊应该如何处理。首先
2024.11.07发票红冲和作废都是因为发票出现了错误、才需要做的。发票作废只有当月开具的发票才可以作废,如果当月不作废,下个月发现发票错误,就只能红冲。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