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作废的发票状态显示红字吗

更新时间: 2024.11.07 23:07 阅读:

最终,对于该公司违规作废发票所造成的少缴纳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这不仅需要补缴增值税,还要补缴所得税,滞纳金、罚款。

可能很多人,觉得开错了发票那就作废重开,发票重复也作废重开,没有影响。

其实不是这样的,每一张发票都在税局会有登记,不然怎么会有发票代码呢?

今天就分几个部分来说说,发票作废可能出现的问题

发票作废异常风险

1、涉嫌偷税,这个怎么说呢?

比如说企业发现当月销售额巨大,却没有太多的进项发票,然后就选择作废发票(这种行为很不可取!)

2、临界值附近作废发票

当销售额超过一定临界值,企业需要从小规模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于是为了控制在低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下,选择性的作废发票。

3、大额作废发票

正常来说,稳定的企业作废发票的情况是很少的。

如果突然某个月出现大额的发票作废,税务机关绝对有理由相信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

所以不要随便的作废发票!!

因为如果发现违规作废,将面临罚款+移送司法机关……

发票作废的步骤

发票作废很简单的,两种情况:

当月开票,当月作废的直接作废

当月开票,跨月作废的做红字发票

1、当月直接作废的发票,就很简单了,4个步骤(只以金税盘为例)

(1)首先我们先登陆开票软件,登陆上去后点击上方的“发票管理”

(2)然后点击下方“发票作废”的选项,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记得要核对好发票号码!)

(3)选中要作废的发票,点击右上方的“作废”按钮就可以啦

(4)最后显示的作废发票如下图:

注意:

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跨月作废,开具红字发票就相对复杂一些了

要分为购买方和销售方

(1)如果是购买方的话,得看发票是否已经抵扣了,分别对应的勾选已抵扣/未抵扣

(2)如果是销售方,则选择销售方申请

基本上,看一下就知道怎么操作了

最后就是 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下载或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记得不要选择直接开具!!!

找不到对应的作废发票,怎么办?!

这种情况也是会发生的,但不常见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下对照的看看能否找到:

1.在发票查询里检查是否有该张发票,若没有,点击“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在“发票作废”中进行作废;

2.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中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3.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进入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在此之前的发票为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小知识点补充: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为啥?!

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所以,开错了就只能是本月或者跨月冲红~~

以下几种发票,不能直接作废

除了上述说的增值税电子普票不能直接作废之外,还有以下4种情况,不得直接作废

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2、成品油专用发票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因此,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支持作废。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4、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网上申请代开发票怎么操作?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2、填写相关信息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

上述信息,按照每一个步骤提示填写后,提交代开申请即可。

注意:

如果申请代开的发票不符合系统自动代开规则,会弹框提示纳税人将转人工审核,你给点耐心等下就可以了。

最后!申请办结后进入【用户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界面右上角公司名称或者点击发票代开模块里面的历史记录进入到用户中心)在缴款通道中缴纳税费。

按照系统提示缴款。没有交钱,前面都跟没完成一样!!记得交钱

网上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怎么操作?

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2、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3、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财税早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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