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图

更新时间: 2024.11.17 12:28 阅读:

史上最全数电发票红冲全流程介绍

一、红冲税控普通发票

纳税人通过原税控设备开具的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且当前税控设备仍保留 (即税 控发票开具和数电发票开具双轨运行) ,那么,企业在电子 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是不能发起红字确认的,申请时会 提示去税控发票系统中开具。出现如下图所示提示:

这个时候有两种处理方法:

1 、企业当前税控开票系统里仍有发票的,直接开具负 数即可;没有库存发票的,领购发票至税控开票系统后,直 接开具负数。

2 、企业将开票设备 (税控盘、金税盘、税务 UK 、核心

板) 带往税务机关注销掉,然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数电发 票功能模块进行红冲,就不会有上图所示的错误提示了,即 可通过数电发票红冲原税控设备开具的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

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二、购买方已抵扣如何申请红字

若购销双方都是数电开票企业,当所开具的数电发票需 红冲,则按数电发票红冲处理流程即可。

1 、数电发票红冲流程图

2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

第一种情况: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 方开具数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 票方在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 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①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②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 入到页面。

“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 对应的“确认单” ,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第二种情况: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 票方为数电发票使用企业,那么受票方或开票方均可在电子 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 单”,经对方登录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确认后,开 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①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 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如下图:

②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③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④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第三种情况: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但 受票方仍在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而非【税 务数字账户】,由开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数电发票功能模 块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 平台确认后,开票方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全 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①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 进入如下界面

②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

识别号,点击【查询】

③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④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⑤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⑥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 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⑦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⑧“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

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3 、数电发票部分红冲

数电发票可以部分红冲么?什么时侯可以部分红冲,什 么时侯不可以部分红冲?

受票方已经做了用途确认 (例如抵扣勾选、退税勾选) , 开票方或受票方都可发起红字发票确认单,并由对方确认后 再开具红字发票。

①若开具红字发起原因选择“开票有误”,则不能对该 张发票进行部分冲红。

②若开具红字发起原因选择“销货退回”,则允许修改数

量,如原蓝字没有数量,只允许修改金额。

③若开具红字发起原因选择“销售折让”,则允许修改金

额,其余项目由系统自动计算。

以上就是数电发票在各种情况下,能否部分冲红的总结。

三、红冲规则

税控发票与数电发票并行双轨期间,各票种之间的红冲 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

1.数电发票可以对数电发票、数电纸票 (电子税务局开具的 数电纸票) 、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2.数电纸票可以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 数电发票进行红冲; 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发票、 数电纸票进行红冲;

注意:以上红冲规则仅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 专用发票、数电专票、数电专票 (纸质) 。数电普票、数电 普票 (纸质) 无法红冲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式)。

四、红冲对授信额度的影响

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含数电纸票) 后,对于授信额度的 变化?

数电发票 (含数电纸票) 用户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时,数

电红字发票可开具金额需在用户当前蓝字可用授信额度范 围之内;

数电发票 (含数电纸票) 用户针对当月开具的蓝字数电

发票发起红字确认单,并在当月开出红字数电发票, 电子 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

块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五、红字确认单的问题

数电发票红字确认单问题:

1.税控发票与数电发票 (含数电纸票) 并行期间,通过登 录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所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可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内查询到;

2.任何一方在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发起红字发 票确认单后,对方需在 72 小时内进行确认操作,否则该张 红字确认单自动作废,销方无法使用该张红字确认单开具红 字数电发票;

3.通过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发起红字开具流程 时,无论蓝字发票是税控发票还是数电发票 (含数电纸票) , 红字确认单 (或红字信息表) 内容必须与原蓝字发票内容一 一对应,不允许合并申请;

4.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 允许销方撤回;

5.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 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红字 发票前可撤销确认单;

6. 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7.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 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六、红冲理由

发票红冲时理由如何选择?需要注意什么?

红冲理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需要注意的是: 如选择“开票有误”,需全票红冲,不能部分红冲;

如选择“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既可全票红冲,也 可以部分红冲。

七、注意事项

任何一方在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功能模块填写红字确认 单后,对方需在 72 小时内进行确认操作,超过 72 小时未操 作,则该红字确认单自动作废,销方无法使用该红字确认单 开具数电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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