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税务局太烦了

更新时间: 2024.09.19 22:29 阅读:

上周,小五接到一位洛江老客户王老板的电话。王老板说他遇到了一个头疼的难题,要是解决不好,就要补交200多万元的税收。

王老板是归国华侨,上世纪90年代在香港注册了一家股权投资公司,之后用这家港资投资公司作为股东,在泉州设立一家外资独资公司A,以公司A和王老板自己在洛江合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B,注册资本2500万元。3年前,为了经营方便,王老板把自己在B公司所持的40%股份,全部按1:1的价格转让给公司A。

当年办理股权转让时,工商局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两年来,税局也没说过什么。就前几天突然接到专管员的电话,要求缴纳那次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和印花税。

王老板认为自己很无辜,只是从自己的左手按1:1原价转给自己的右手,都没从中谋利,怎么就要交税了,而且自己在大陆创业二十多年,期间也多次办理过股权变更,不管是在市里,还是其他兄弟县市,从没说要交什么股权转让的税。

目前事情还没解决,王老板正在想办法和税局沟通。从我们平常人的角度看,王老板这件事确实有点令人唏嘘。

但按我国目前的税法规定,王老板确实是需要缴税的。王老板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身边没有一位熟悉税法的财务人员,不清楚相关法律的最新规定。像王老板这种情况,是个人股权转让,要缴纳0.5‰的印花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王老板是无偿转让,且是转让给自己独资控股的公司A,建议他可以试着从这个角度入手,尝试用亲属间无偿转让的方法,向税局提交证明材料,说服税局准予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能否成功,还需等待税局判定。

所以,小五想提醒各位老板,创业、投资都不容易,要提前请一位懂财税政策的人才做好规划,如果一时半会找不到这样的人才,那找专业的财税服务公司就对了,比如找小五我呀!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你对王老板这件事有其他解决方法,欢迎在后台留言,让我们一起帮助王老板度过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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