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特殊性处理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4.09.17 09:05 阅读:

部分企业会面临很多问题:公司作为社会上最常见的市场主体,无论是从费用、人员还是经营方面,都需要创业者投入大量精力来应对。然而,并非所有公司都能顺利经营下去,若经营不当,也许最后会面临资金链断裂或股权转让的结局。

股权转让特殊性处理什么意思(图1)

股权划转后12个月内发生股权转让

A公司100%控股B公司,B公司100%控股C公司;D公司为上市公司,A公司对D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5%。

2016年6月,B公司将持有C公司100%的股权划转至A公司,A公司、B公司当月完成会计处理;2016年8月,A公司将C公司60%股权转让给D上市公司。

问题:A公司取得划入资产不足12个月内转让,是否导致B公司向A公司划转C公司股权不得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股权转让特殊性处理什么意思(图2)

政策依据

(1)2015年40号公告第二条明确,《通知》第三条所称"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是指自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是指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或批复生效,且交易双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

股权转让特殊性处理什么意思(图3)

(2)2015年40号公告第七条明确,交易一方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致使股权或资产划转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交易一方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30日内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有关变化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

股权转让特殊性处理什么意思(图4)

改变股权的结构和比例,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

A公司取得划入资产不足12个月内转让,存在税务机关不认可B公司向A公司划转C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风险。

不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因为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权益的连续性和经营的连续性,必须要强调在12个月之内是不能发生变化的。

通过增资、互换持股比例、引进新的股东等其他的方式来改变股权的结构和比例的,都不符合税法上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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