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税四期

更新时间: 2024.09.18 10:07 阅读:

从金税四期开始研发到2023年在上海、重庆等6个试点城市运行,关于看到很多拿金税四期说事的文章,内容写的天花乱坠,看了之后一言难尽,大部分的文章都把金税四期夸大和妖魔化了,看了这些文章之后感觉税务部门要通过金税四期税务系统把全国公司都查个底朝天

四川金税四期(图1)

其实金税四期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实现发票电子化

一、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主要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化、电子化,降低纳税人(主要是企业)的负担。

二、实现发票电子化。

发票电子化的改造工程早在金税三期就已经着手推进了,但改造费用巨大、周期过长,后面就留给金税四期进一步完善

关于目前许多文章描述的金税四期要严查:公款私存等问题,比如什么公转私超过5万就有风险,个人收款超过5万也有风险等等,其实这些压根不是金税四期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央行统一分配给各大银行来监管,和金税四期根本没多大关系。

金税四期实际上就是个信息化项目,而非一套监管体系。

四川金税四期(图2)

在中国,其实近几年大部分小微企业是基本是免税或者减税的。尤其是疫情期间的三年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非相当多的。企业初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很好的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但对于做得好的企业比如利润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公司,那么是不是就应该依法合理纳税了?按照目前税收政策,只要利润超过300万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就会按照25%缴纳,股东分提现还需要缴纳20%个税,综合税负高达40%,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

这些公司因为利润比较高享受不到国家统一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但可以通过合理拆分业务享受一些地方园区的扶持政策,比如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四川等地扶持园区的个体户个税核定为0.3%-0.4%,加上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率1.35%-1.45%。

四川金税四期(图3)

在和对方公司做业务的时候,对方公司如果没有具体要求提供几个点的发票,只要求提供发票就行,那么就可以通过设立在扶持园区的个体户来和对方公司签订合同收款,用个体户收款且提供相应的发票,个体户核定后税率大幅降低。目前在园区设立的个体户可以是服务行业、传统商贸行业等,适合大部分行业,专票普票均可开具,个体户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企业所得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我们以年开票500万的个体户为例,个税按照0.3%核定,增值税目前为1%,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增值税的6%):4.95万×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3%核定征收):500万÷1.01×0.3%=1.48万

总计:6.7万,总费率1.35%。

总体来看,通过合理享受园区个体户核定征收,至少可以合理降低90%的税负。重庆作为直辖市,其政策优势是非常明显的,不仅持久还非常稳定,目前重庆园区设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要求业务真实,三流一致,无需实体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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