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报税前开了怎么办
最近是一月大征收期。笔者相继发了一般纳税人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大全。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报税!跪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详细流程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执行1%已既成事实,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最全申报
2024.11.08本文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受理号:
1440000002023061414010345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上月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红字红冲信息表在本月撤销并删除,上月增值税申报表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吗?
内容:上月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红字红冲信息表在本月撤销并删除,本月又重开了红字红冲信息表(重复),上月增值税申报表里面还挂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是否需要更正申报上月的增值税申报表 删除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咨询人:
张筱雪
咨询时间:
2023-06-14 14: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3-06-21 15:17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因此,购买方开具《信息表》后,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下一步如销售方已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无法撤销;如销售方未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可撤销《信息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入附表2第8b行“其他”栏次。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需要对上月增值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惠州税务0752-8212366转1(惠城区)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最近是一月大征收期。笔者相继发了一般纳税人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大全。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报税!跪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详细流程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执行1%已既成事实,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最全申报
2024.11.08目前开票方式有税控盘/金税盘开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发票种类也是纸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同时使用。因此,不小心开错发票也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纸质发票,未验旧、未跨月就发现
2024.11.08一、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二、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
2024.11.08之前,对于可以通过开票软件已申请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需要撤销的只能去税务局现场做撤销。受到疫情影响,为了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前往办税服务厅,开票系统内增加了在线撤销已申请审核通过的红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