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用发票红字发票怎么开

更新时间: 2024.11.07 12:05 阅读: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遇到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些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按照以下教程相信你一定可以圆满解决这些难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红字发票分为购买方已抵扣和未抵扣这两种情况。

  (一) 针对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此时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步骤如下:

1.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操作:

2. 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

3.录入销售方纳税识别号和商品信息,(注意:数量、金额为负数)如下图

4. 填写并核对开票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此时开票系统会自动保存此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点击“不打印”,(有的公司需要打印出来并盖章然后发给销售方,销售方再根据盖章的红字信息表来开红字,看实际情况需要确定是否打印,如果不打印,则在 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下图

5. 接下来对生成的红字发票信息表进行网络上传操作

6.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7.上传成功后,可看到前面所选择上传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如图

8.此时这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中的“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售方,让销售方登录自己的税控盘,在开票系统里的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项,选择“导入网络信息红字表”如下图 , 然后核对购买方发给你的“信息表编号”点击选择,就可以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未将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况下,操作就更加简单了,步骤如下:

1.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如下操作:

2.选择“销售方申请”,录入将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操作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以后,开票系统会弹出当前需要红冲的发票信息,核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税额是否正确,若无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3.点击上个步骤“确定”按钮之后弹出的对应红字发票,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这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在接下来弹出的打印界面里点击“不打印”, 接着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图

备注:这个时候红字信息表就开好了,不需要继续继续填开所以点击“取消”

4.红字信息表填开好以后,也要进行网络上传的步骤,点击打开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图

5.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接着系统会上传并出现“审核通过”字样,表示上传成功

6.接下来这一步就很重要啦!不管你是购买方天天开的红字还是销售方填开的红字,都必须要经过这个步骤

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如图

7.系统自动弹出的“发票号码确认”框,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注意:此步骤为核对未打印纸质发票的号码与系统的发票号码是否一致,别把发票打错了,一定要核对一下发票号码!

8.接着在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注意:在购方已抵扣由销售方根据红字信息表开红字发票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同样的操作)

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用对应号发票号码的纸质发票打印出来即可。如下图

操作完以上步骤,你想要开的红字发票就开好了!!

  要特别注意的是销售方凭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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