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红字发票可以作废吗

更新时间: 2024.09.17 10:02 阅读:

本周财税有以下5点,上周热点《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7月开始实施,相关问题仍有部分朋友不太清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另外在申报工资薪金时,如果将人员的信息弄错了,那又该如何调整?

l 垃圾处置费划转后有什么变化?

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申报缴纳期限等政策仍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行“非接触式”多种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l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期限是多久?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特殊情况可按次申报缴纳。按季申报: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l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支持作废。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l 申报工资薪金时,人员采集信息姓名有误,怎么修改?

(1)人员信息处于待验证、验证中、验证不通过状态。直接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双击打开此人信息修改。

(2)人员信息验证通过。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然后进入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更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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