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作废情况说明
致xx税务局: 代开人名称:xx,识别号:xx于xx年xx月xx日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普(专)票业务,发票代码为:xx,号码为:xx,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xx元。 现因为xx原因,需要作废(冲红)发票
2024.11.22之前,对于可以通过开票软件已申请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需要撤销的只能去税务局现场做撤销。受到疫情影响,为了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前往办税服务厅,开票系统内增加了在线撤销已申请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功能。
Ps:重点需要开票系统升级为最新版本。
航天:
步骤一:登录航天开票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模板中,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页面。如图所示:
步骤二:信息表下拉选择需要撤销的信息表,点击撤销按钮,系统弹出是否撤销确认窗口。
如图所示:
步骤三: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红字信息表撤销成功。如图所示:
百旺:
步骤一:百旺开票软件系统中,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如图所示:
步骤二:红字信息表修改查询导出的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录入日期起和止,点击查询,如图所示;
步骤三:选择列表中相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编号,点击上面的撤销按钮,也可以点击撤销按钮,再输入撤销的红字信息表编号。如图所示:
步骤四:点击撤销按钮会弹出:“是否撤销当前信息表?信息表编号”核实红字信息表编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如图所示:
步骤五:提示信息“信息表撤销成功”点击确定即可。如图所示:
重点:只能撤销已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
致xx税务局: 代开人名称:xx,识别号:xx于xx年xx月xx日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普(专)票业务,发票代码为:xx,号码为:xx,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xx元。 现因为xx原因,需要作废(冲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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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来源:深圳市税务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发布时间:2022-12-29 11:08: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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