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需要验旧上传吗
导读:发票开具上传后,没有自动验旧怎么办,使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抄报、上传发票明细电子数据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完成发票验旧。如果没成功,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发票验旧手续。下面和会计学堂小编
2024.11.0801
问: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02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从设计原理看,留抵退税对应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也就是说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的部分并不在退税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退税采用公式计算,因而上述进项税额并非直接排除在留抵退税的范围之外,而是通过增加分母比重的形式进行了排除。
03
问: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04
问: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因此,此种情形,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与购买方。
导读:发票开具上传后,没有自动验旧怎么办,使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抄报、上传发票明细电子数据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完成发票验旧。如果没成功,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发票验旧手续。下面和会计学堂小编
2024.11.08前面已经给大家讲过,全电电发票如果开票有误不论是否跨月都是不能作废,只能红冲。那么销售方需要对开错的发票进行红冲是否需要购买方进行确认呢?全电发票的处理和纸质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方面是有差别的。主要体现
2024.11.07有朋友问我,我给客户开发票的时候,没注意,不小心把发票重复开具了,把其中一张发票冲红后,需要把红字发票要转给客户吗?这个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情形一:不需要转给客户财务人员发现发票重复开具而只给了客户一
2024.11.08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
2024.11.07来源:二哥税税念红字发票需要交给购买方吗?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购买方拿红字发票干嘛呢?拿红字发票无非就是作为冲销原蓝字发票的的原始凭证,或者作为进项税转出的凭证。如果购买方1、原蓝字发票本身就没记账过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