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转让股权税务规定

更新时间: 2024.09.15 16:32 阅读:

有些人总问,个人股权可以平价转让或者是无偿转让吗?

像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能一概而论,说平价转让要交或者是无偿转让就要交,或者说是平价转让、无偿转让不需要交,这都不对。

具体情况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个人股权要对外去转让,首先根据税法规定,我们应该按照这个公允股权去进行对外转让,你不能低于他的这些公允价值,那么他的公允价值怎么判断呢?股权转让,他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与所转让股份相对应的净资产份额,那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说我们这个公司,所有的资产减去我的负债,还有多少钱呢?如果还有1000万,也就是说这个公司的净资产还有1000万的资产,那么如果你的股权要转让,你转让10%的股份,不低于100万,那么这个10%当初你投入了多少钱呢?当初投资就投了10万块钱,那你就产生了90万的增值,这90万的增值你就要交个人所得税。

那么你说我就想要平价转让呢,我就转让这10%的股份,那么我就要10万块钱转给他行不行?一般情况下不行,特殊情况下可以,哪些是特殊情况呢?国家税务总局有个文件规定叫无正当理由,我们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税务局不行,要按照我们前面讲的这个方法进行征税,即使你是10万块卖给他,税务局依然按照100万去收你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你无正当理由,明明这个股权价值100万,你为什么就10万卖给他,税务局就可以不认,对你进行调整,按照100万征税。

但是如果你有正当理由呢?什么是正当理由呢?第一个该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了,然后我现在转让这个股份,我就可以比这个100万低一点,但是我也不能无限低,不能低到10万,那也是不行的,第二种情况是什么呢?是你的公司现在国家不允许你再开了,你不能继续经营了,你可以低价把他转掉,但也是适当低价。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你可以低价到我们现在一般执行的是可以按照平价或者是更低的价格去转让呢?就是你把这个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受案人有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那么像这种情况下可以低价转让。那么在做这个转让的时候也要注意,兄弟姐们可以转让、父母子女可以转让,但是叔叔和侄儿之间不能转让,媳妇和公公之间不能互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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