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减半

更新时间: 2024.09.18 08:24 阅读:

问题内容:

我公司2021年汇算清缴属于小微企业,2022年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5月申报,根据汇算清缴数据,2022年我公司不属于小微企业。

请问2023年2季度印花税,我公司是否仍然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半政策。请帮忙直接回复,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你公司2022年办理2021年汇算清缴的结果为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你公司2023年2季度的印花税可享受减半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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