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和撤回投资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4.11.07 22:43 阅读:

案例背景:甲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余ABC等十几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后,甲公司由于资金紧张,需要对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权进行处置,乙公司股权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00万元,甲公司实际取得50万元。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5万元。那么,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与收回投资的方式到底哪个更有利呢:

转让股权和撤回投资的区别(图1)

案例分析:采取股权转让方式:应纳税所得额=50-100X30%=2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0X25%=5(万元)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内部转让相对自由;在对外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还要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转让股权和撤回投资的区别(图2)

采取收回投资方式:应纳税所得额=50-100X30%-(10+5)X30%=15.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5.5X25%=3.875(万元)撤资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通过后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公司还负有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义务。

转让股权和撤回投资的区别(图3)

筹划方案:通过比较,收回投资的方式在税负上有优势,但履行的公司法程序相对复杂,股权转让的方式虽然税负不占优势,但操作相对简单。案例总结:通过撤回投资实现股权转让的方式可以实现税负,降低税负的作用,但同时带来相对复杂的操作流程,企业应在确定相关操作流程可行的情况下,考虑降低税负的问题,以确保税务筹划方案的操作性更强,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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