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9.19 10:34 阅读: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再减半的优惠细则稍不小心会得不偿失


2022年3月5号两会提出: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和税务两部门发布公告(财税2022年13号公告):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局发布具体操作的公告(总局2022年5号公告):

结合小微企业前前后后的政策来划重点:

1、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

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应纳部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以,必须同时满足

2、同时符合小微企业三个条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执行

3、同时符合小微企业三个条件:

应纳税所得额分段享受优惠,100万元以内按12.5%计征,100-300万元按25%计征

举例:符合小微三个条件,应纳税所得额280万

(1) 交的企业所得税=(100*12.5%+180*25%)*20%=11.5万元

(2)享受所得税税收红利=280*25%-11.5=58.5万元

(3)很多企业对享受免58.5万元所得税进行了错误账务处理,记入了“其他收益”,这是错误的处理,应冲多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当然也有很多企业按优惠后的实际交的所得税11.5万元进行计提和缴纳的,会计处理欠正规

4、总分公司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总分机构按汇总计算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分公司形式挂靠的总分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为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7号公靠规定挂靠形式的总分不执行汇总计算分配缴纳所得税政策

5、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都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账征收三个条件的数据容易取得,核定征收会存在问题,主要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没有做账,资产总额无从取得,建议核定征收企业的账务处理一定要规范

6、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判断:

(1)每个季度的增均值要计算出来

(2)对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再计算累计平均值)

一季度人数或资产总额平均值=(1季初+1季末)/2=a

二季度人数或资产总额平均值=(2季初+2季末)/2=b

三季度人数或资产总额平均值=(3季初+3季末)/2=c

四季度人数或资产总额平均值=(4季初+4季末)/2=d

四个季度的人数或资产总额是否符合小微条件的判断: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截止到一季度末人数或资产总额是否符合小微=一季度平均数

截止到二季度末人数或资产总额是否符合小微=(一季度平均数a+二季度平均数b)/2

截止到三季度末人数或资产总额是否符合小微=(一季度平均数a+二季度平均数b+三季度平均数c)/3

截止到四季度末人数或资产总额是否符合小微=(一季度平均数a+二季度平均数b+三季度平均数c+四季度平均数d)/4

7、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判断

应纳税所得额是年度累计取数,分别是一季度末累计数,二季度末累计数(含一季度的金额),三季度末累计数(含一二季度的金额),四季度末累计数(全年累计数)

8、对于原不符合后面季度又符合

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原多交的后面抵减

9、季度预缴符合小微但年度不符合在汇算拉伸清补

10、有效期:

财税2022年13号公告规定从2022年1月1-2024年12月31日

11、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资料留存备查,如查虚假享受,查到要补交【符合小微所得税税负5%左右,不符合小微的税负是25%】,以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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