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原值

更新时间: 2024.11.07 02:07 阅读:

【场景回顾】

一位会计朋友咨询,企业之前的老板将股权转让给了现在的老板(原老板朋友),因之前的老板欠着现在老板的钱,经营了一年不到也只能保证不亏损。索性就将公司抵债给了现任老板,未收取现任老板的钱。同时为规避税款,年前按0元转让成交的。现在股权都变更好了,税局突然来电因股权转让要缴纳12万的税款。

【风险分析】

1. 该业务实际是股权抵债,股权转让不应按0元转让。

股权办理过户时成交价格应当根据实际抵消的债务金额填写,而非0元。

2. 市场是站在公平的角度上的,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何况是朋友。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0元的成交价,不但不能规避税款,还会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0元的成交价格,企业只是不亏损,不是资不抵债,完全可以核定转让收入。

3. 事后补救只能做风险的补偿,生活中多的是口头交易,留下的原始记录要比口头解释可靠性高很多。

对应的借款合同、债务抵消合同要都是证明交易的真实性的合理依据。资料的准备是必须的,税局承认与否还是未知。

【案例延伸】

自然人无偿转让股权涉及哪些税费?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不交个人所得税,但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印花税:无偿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零,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为零。但应关注,是否存在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无偿转让股权哪些情况不会核定税款?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

税局如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2.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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