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9.19 08:09 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袁某某(纳税人识别号:152725********4413):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27日向你送达税务文书,因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你,且邮寄送达被退回,税务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三稽处〔2023〕10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税三稽不罚〔2023〕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三稽处〔2023〕10号)

2.《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税三稽不罚〔20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6月27日

【读后感】

个人转让股权,该案按10%征收率核定征收了个人所得税,依据的是当地2005年出台的一个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文件中并没有核定征收率的规定,而是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

当然,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将股权原值核定为收入的一半,最终计算出的税款结果是一样的。

但规范来讲,从文件的级次和发文时间上考虑,按总局2014年67号文件规定的流程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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