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汇编

更新时间: 2024.11.25 04:27 阅读: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此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惊喜的是,有些政策在2023年会继续执行,赶紧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

一、增值税

1、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4、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其他税费

1、“六税两费”减免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

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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