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12:07 阅读:

1.股权

股权是股东权利的简称,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认缴股权。企业设立之后,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等文件,向公司投入资产,从而形成企业的实收资本,在股东一方则形成所有者权益。股东在企业认缴的股权,也是股东权利之一,表示股东在未来可以并且应该向公司投入公司章程约定的资本。

所以,我可以简单地把股权分为两类,一是实缴股权,二是认缴股权。两类股权在股权转让中的税务、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2.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即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其股东权利。转让是让渡的意思,理论上说可以有偿转让,这就是出售股权;也可以无偿转让,这就是赠与或继承股权。受让股权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原股东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原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股权转让的形式

按是否有偿转让,股权转让有以下形式

①有偿转让

在有偿转让的形式下,受让方须向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转让价款高于原股东实缴资本的,为溢价转让,转让价款等于原股东实缴资本的,为平价转让,转让价款低于原股东实缴资本的,为折价转让。

【例】云南兴盛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股东郑大乾认缴800万元,占80%股份;股东黄德兵认缴200万元,占20%股份。实缴资本500万元,其中股东郑大乾实缴400万元,股东黄德兵实缴100万元。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引入新股东张方,由郑大乾将其持有的100万实缴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方,同时无偿转让张方100万元的认缴股权。

【解说】此案例中,郑大乾将其持有的100万实缴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方,为溢价转让。

另外须注意的是,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原因而发生的股权转让,属于有偿转让的特殊形式。

②无偿转让

在无偿转让的形式下,受让方无向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此种转让与折价转让类似,但不能简单称之为折价转让。除法定无偿转让外,税务机关可按一般交易,核定出让方出让股权的价格及收益,从而据以计算缴纳相关税费。受让方则应按接受捐赠来处理相关税费。限于篇幅,本文对无偿转让不作更多论述。

③内部转让

股权在公司原股东直接转让,可称为内部转让,这种转让一般阻力较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④外部转让

股权转让给公司原股东以外的股东,可称为外部转让,这种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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